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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西融安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報送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交辦群眾信訪舉報問題(第四批編號D2LZ202310130004) 調查處理情況的函》。
調查涵表示,經現場調查核實,群眾信訪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核查,群眾所反映的水庫為融安縣樹立水庫,位于融安縣大良鎮龍山村龍杏屯北面。該水庫為小(二)型水庫,集雨面積1.6平方千米,總庫容63.9萬立方米,有效庫容33萬立方米,屬融安縣大良鎮人民政府管理水庫,主要用于防洪、灌溉,不作為群眾生活飲用水水源。
該水庫自2021年8月,經自治區能源局同意,在水庫內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業主單位為廣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設計方案,擬布設6個光伏方陣,建設90臺196千瓦逆變器和1530個光伏組串,裝機容量19.8288兆瓦。因具體施工條件受限,調整為5個光伏方陣,方陣編號9—13號,63臺225千瓦逆變器,1197個光伏組串。目前已經完成8.9兆瓦光伏項目建設內容,其中11-13號方陣基本完成,9-10號方陣剛進場未完成建設。已完成34臺逆變器安裝工作,完成646個光伏組串安裝。
經核實,此前分別于2023年3月16日、4月14日和6月8日收到柳州市市長熱線反映“融安縣安裝光伏電站,將水庫內存水放干,導致無生活用水”“在村民水源地以及農田上建光伏電站”“村里水庫被光伏發電項目破壞無法蓄水,至今無水灌溉農田”“電站搭建導致沒有水用,靠下雨天才有水用”等問題。
經大良鎮人民政府核實,分別于2023年3月16日、4月18日、6月12日和6月14日反饋核查情況,村民反映水庫為融安縣大良鎮龍山村樹立水庫,非“魚塘”。該水庫為小(二)型水庫,經確權屬國有資產,且有確權證書。樹立水庫主要功能為防洪、灌溉,不作為村民生活用水,龍山村龍杏屯村民生活用水水源另有山沖悶水,少部分村民打井取水,不存在無生活用水情況。項目建設施工采取圍堰施工,未將水庫水外抽,不影響水庫正常蓄水功能,不涉及占用農田,未影響春耕生產和農業灌溉。
原文如下:
關于報送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交辦群眾信訪舉報問題(第四批編號D2LZ202310130004) 調查處理情況的函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柳州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轉來《關于認真辦理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舉報線索(第四批)的通知》(柳環督信〔2023〕16號)編號D2LZ202310130004反映的關于“融安縣大良鎮龍山村龍杏屯村民反映水庫被當地政府用石頭、泥土回填,建設光伏電站,500多個名村民的生活用水、農田灌溉受影響,希望恢復水庫原狀。”的信訪舉報線索已收悉。我縣高度重視,于10月16日,指派縣水利局,協調縣發展和改革局、融安生態環境局、大良鎮等部門有關同志到現場進行調處。現將處理情況報送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核查,群眾所反映的水庫為融安縣樹立水庫,位于融安縣大良鎮龍山村龍杏屯北面。該水庫為小(二)型水庫,集雨面積1.6平方千米,總庫容63.9萬立方米,有效庫容33萬立方米,屬融安縣大良鎮人民政府管理水庫,主要用于防洪、灌溉,不作為群眾生活飲用水水源。
該水庫自2021年8月,經自治區能源局同意,在水庫內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業主單位為廣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設計方案,擬布設6個光伏方陣,建設90臺196千瓦逆變器和1530個光伏組串,裝機容量19.8288兆瓦。因具體施工條件受限,調整為5個光伏方陣,方陣編號9—13號,63臺225千瓦逆變器,1197個光伏組串。目前已經完成8.9兆瓦光伏項目建設內容,其中11-13號方陣基本完成,9-10號方陣剛進場未完成建設。已完成34臺逆變器安裝工作,完成646個光伏組串安裝。
(一)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
1.2021年8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印發《2021年保障性并網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桂新能〔2021〕14號),將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列入廣西2021年保障性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項目清單,其中包括樹立水庫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2.2021年11月15日,獲得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同意項目用地意見、備案意見。
3.2022年1月21日,業主單位廣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項目備案平臺進行項目備案,備案項目代碼:2201-45000-04-01-668948。
4.2022年4月13日,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獲得融安縣行政審批局《關于柳州融安縣潭頭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融審批環字〔2022〕2號)。
5.2022年6月29日,該項目獲得融安縣水利局《關于對<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樹立水庫片區)防洪評價報告>等共4個防洪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融水利函〔2022〕20號)。
6.2022年7月13日,該項目獲得融安縣行政審批局《關于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水行政許可的函》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水行政許可決定書》(融審批準字〔2022〕42號)。
7.2023年8月28日,該項目項目獲得柳州市行政審批局《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柳審批水保〔2023〕8號)。
(二)污染物處理設施建設情況
根據《柳州融安潭頭鄉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光伏發電區施工工藝流程為“開挖電纜溝,鋪設電纜——光伏陣列支架搭建——光伏組建及配套設備安裝——電纜連接——調試運營”,其中前兩項工藝環節產生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及生態影響,第三項工藝環節產生固體廢物,后兩項不產生污染物。
(三)相關投訴情況
經核實,此前分別于2023年3月16日、4月14日和6月8日收到柳州市市長熱線反映“融安縣安裝光伏電站,將水庫內存水放干,導致無生活用水”“在村民水源地以及農田上建光伏電站”“村里水庫被光伏發電項目破壞無法蓄水,至今無水灌溉農田”“電站搭建導致沒有水用,靠下雨天才有水用”等問題。
經大良鎮人民政府核實,分別于2023年3月16日、4月18日、6月12日和6月14日反饋核查情況,村民反映水庫為融安縣大良鎮龍山村樹立水庫,非“魚塘”。該水庫為小(二)型水庫,經確權屬國有資產,且有確權證書。樹立水庫主要功能為防洪、灌溉,不作為村民生活用水,龍山村龍杏屯村民生活用水水源另有山沖悶水,少部分村民打井取水,不存在無生活用水情況。項目建設施工采取圍堰施工,未將水庫水外抽,不影響水庫正常蓄水功能,不涉及占用農田,未影響春耕生產和農業灌溉。
二、現場調查情況
經現場調查核實,群眾信訪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具體調查情況如下:
(一)項目建設所在水庫是否存在被石頭、泥土回填現象的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實,廣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樹立水庫建設光伏電站項目施工過程中,編制有樹立片區土石方圍堰施工方案,根據方案采取圍堰施工,具體施工工藝流程為“現場勘察——材料準備——測量放樣——水下部分填筑堰體(拋石擠淤)——水上部分填筑堰體(毛石分層壓實)——分層集配碎石面壓實——防滲面施工(翻運黏土填筑防滲漏)——拆除圍堰(土石方外運)”。經現場檢查發現,施工方在樹立水庫中鋪設三條施工圍堰,由于當地村民通過石門干渠持續向水庫補水,目前三條圍堰均處于淹沒狀態,通過無人機航拍,可見水下圍堰痕跡。經核實,建設施工圍堰屬臨時性工程,不屬于永久性工程,工程施工結束后,按施工方案拆除圍堰,清運土石方,不會對樹立水庫的主要功能造成影響。
(二)項目建設是否影響村民飲水的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查,樹立水庫主要功能為防洪、灌溉,不作為村民生活用水。檢查人員同時核查大良鎮龍山村龍杏屯生活用水水源點,該水源點位于龍杏屯南面約550米的山沖槽,屬山沖悶水(地下水),水源點建有頁巖磚砌水井,井深約4米,通過引水管引水至村中水池,再通過水池輸水到各家各戶。現場查看時,水源地水井內水位接近井口,水源充足。另有部分村民通過打井取水,未發現影響村民生活用水的情形。
(三)項目建設是否影響農田灌溉的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核查,樹立水庫水位處于死水位以上,屬于正常水位。水庫周邊有水田、旱地及林地,水田主要種植水稻、馬蹄,旱地主要種植甘蔗、蔬菜等農作物。水庫西側有水塘,水塘未出現干枯現象。龍杏屯南面有石門水庫干渠,干渠水流明顯,作為樹立水庫補充水源,可用于農田灌溉。經工作人員到水庫下游農田查看,未發現影響農田灌溉的情形。
三、處理情況
經現場核實,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同時,要求業主單位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在施工結束后,拆除土石圍堰,清運土石方。
四、下一步計劃
加強項目建設施工管理,在施工結束后,督促業主單位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拆除圍堰,清理土石方。
融安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聯系人: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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