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燒結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批意見的公示,該項目總投資約45791.5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4000萬元。
項目名稱:燒結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地點:安徽池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建設單位: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安徽科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時間:2024年11月01日
項目概況: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燒結技術改造項目位于安徽池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在廠區預留用地建設2#帶式燒結機主線,建成之后原有的2#燒結機的配混系統、篩分系統利舊并與新建的220㎡帶式燒結機連接,原2#180㎡步進式燒結機主線拆除;在原2#步進式燒結機的主線位置建設1#帶式燒結機主線,建成之后原有的1#燒結機的配混系統、篩分系統、主電主抽系統利舊并與新建的220㎡帶式燒結機連接,原1#180㎡步進式燒結機主線拆除,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等環保工程,技改后燒結礦產量不增加,全廠鋼鐵產品產能不增加。項目總投資約45791.5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4000萬元,約占總投資的8.74%。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4月1日以池經信技術〔2024〕27號文對項目予以立項備案。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切實加強全廠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設計建設和維護管理。(1)1#、2#燒結系統的干式配料環節產生的顆粒物密閉收集后分別經現有“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2根26m高的排氣筒(P1、P7)排放;(2)1#、2#燒結系統的濕式配料環節(包括配料石灰消化及后續配料)產生的顆粒物密閉收集后分別經新建“濕式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2根30m高的排氣筒(P2、P8)排放;(3)1#、2#燒結系統的混料尾氣(顆粒物)密閉收集后分別經新建“濕式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2根30m高的排氣筒(P3、P9)排放;(4)2#燒結系統的機頭尾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噁英、逃逸氨)密閉收集經“新建390㎡雙室四電場電除塵+利舊現有脫硫脫硝裝置”處理后通過現有1根60m高的排氣筒(DA008)排放;1#燒結系統的機頭尾氣密閉收集經“現有306㎡雙室四電場電除塵+利舊現有脫硫脫硝裝置”處理后通過現有1根60m高的排氣筒(DA003)排放;(5)2#燒結系統的機尾尾氣(顆粒物)密閉收集經新建“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新1根35m高的排氣筒(P11)排放;1#燒結系統的機尾尾氣密閉收集利用現有“1電-3袋復合除塵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35m高的排氣筒(P5)排放;(6)1#、2#燒結系統的篩分尾氣(顆粒物)密閉收集后分別經現有“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2根26m高的排氣筒(P6、P12)排放;(7)破碎燃料尾氣(顆粒物)密閉收集后經新建“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35m高的排氣筒(P13)排放。燒結段廢氣有組織廢氣各污染物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及《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標準限值中嚴格值,氨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無組織廢氣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中表4限值要求,氨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限值。
(二)技改項目生產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前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進入前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
(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應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對固體廢物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實施全過程控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規范設置;脫硝廢棄催化劑和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危險廢物,屬于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豁免條件的,可按規定的環節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廢暫存間(依托現有,600㎡)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規范建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應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的通知》(環辦〔2015〕99號)要求強化管理,特別是臨時貯存、轉運等環節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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